1、在规定的区域内独家使用“鸡排先锋”品牌名称、广告、宣传用语、 vi 形象和核心技术。
2、在独家代理区域内享有垄断经营权、管理权、拓展权,由代理商发展直营店和加盟店。
3、代理区域内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均由总部转交给代理商洽谈、发展、管理。
4、在征得代理商同意条件下,总部协助代理商发展的加盟店,总部收取培训费用后,其余的利润转交给代理商,该店由代理商管理
5、核心物料由总部统一配送,由代理商分销给所辖合作店,根据代理级别享受原料返利。
6、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系列的技术培训、实战培训,还可上门带店指导。
7、总部协助区域代理策划和制定针对性的广告宣传策略,对代理商区域市场的广告宣传提供设计和指导。
8、独家代理商无须担心在本区域内的竞争,一次投资,长期受益。